一、总体要求
重点开展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同时做好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以及牛结节性皮肤病、兔瘟Ⅱ型、蓝舌病(欧洲8型)、痒病等外来病和新发病的监测和巡查工作。掌握主要动物疫病流行态势,加强动物疫情风险分析评估和应急处置工作,密切关注新发病监测预警,科学研判防控形势,为防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推进疫病净化工作,指导规模养殖场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净化创建与省级评估认证申报。
二、基本原则
(一)主动监测与被动监测相结合。继续做好动物疫病的主动监测,科学细化监测实施方案,主动获取科学的监测数据。进一步加强被动监测,强化临床巡查,发现并上报监测信息。根据区域动物疫病流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测分析,提高数据采集、分析、报告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指导性。
(二)病原监测与抗体监测相结合。要充分发挥兽医系统实验室作用,结合“先打后补”工作,重点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检测与评价,科学评估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免疫效果。做好非洲猪瘟等主要动物疫病病原监测,及时掌握病原分布状况,分析疫病流行趋势。
(三)调查监测与疫病净化相结合。加大对规模养殖场和种畜禽场的监测力度,指导其对照《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技术规范(2021版)》建立完善的动物防疫和生产管理等制度,优化生产结构和建筑设计布局,构建持续有效的生物安全防护体系,积极有序、有效推进疫病净化工作。
三、组织与分工
(一)县农业农村局主管全县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并组织制定全县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
(二)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本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开展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考核评价工作;负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和病原监测、疫情线索核查、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及信息报告工作;负责推进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的监测净化创建和评估认证工作,推动疫病区域净化和无疫小区建设。
(三)各镇畜牧兽医站负责本辖区内的动物疫情排查、流行病学调查及信息报告工作;负责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的采样和送样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样品采集与送检
1.病原学监测采样时重点采集有临床症状动物、出现死亡动物群体、怀疑发病动物,重点选择曾经发生过疫情地区进行采样。采集畜禽血样要求:家畜血样每份不少于5ml,家禽血样每份不少于2ml。
2.采样时要规范填写采样记录单,确保记录真实、准确、可追溯。送检样品附采样记录单,要逐级履行登记、审核、签字、盖章程序。
(二)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
1.各镇畜牧兽医站要加大动物养殖、流通、屠宰加工和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排查力度,掌握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加强对举报疫情线索的核查,对短时间出现大量动物发病或发生不明原因死亡且疫情蔓延较快的情况,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2.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要求做好全县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监测和重点疫病病原学监测与评价工作,及时掌握病原分布状况,分析疫病流行趋势。
(三)信息上报
1.各畜牧兽医站每周通过《四川省非洲猪瘟紧急排查表》《四川省重大动物疫情排查周报告表》报送辖区疫情情况,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收集、汇总、上报;
2.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月通过中国兽医网“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及时报送全县疫病监测和疫情信息;
3.发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时,根据《大英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按照规定程序及时限上报疫情信息。
4.各畜牧兽医站和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切实做好动物疫病监测和疫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求真务实,确保数据真实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同时要扩展动物疫病监测和疫情信息收集渠道,探索与养殖场(户)、诊疗兽医建立信息共享的有效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各镇畜牧兽医站要切实抓好落实,明确责任,按照本计划要求开展各自辖区的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工作考核机制,根据各镇执行本计划情况、流调信息的时效和质量、样品的采集和送检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