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分类
按照项目分类管理的原则(即项目投资规模分类标准),对项目入库申报资料实行分类管理,主要分为四类,第一类:500万元-3000万元以下项目,第二类:3000万元-1亿元以下项目,第三类:1亿元-10亿元以下项目,第四类10亿元以上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一类项目投资入库申报资料(共三项):含项目入库申报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能证明项目计划总投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文件资料;项目建设现场照片。
(二)二类项目投资入库申报资料(共四项):在一类项目基础申报资料的基础上增加一个项目现场核查表,要求项目建设现场照片中必须包含现场核查人的正面照。
(三)三类项目投资入库申报资料(共五项):在二类项目入库申报资料的基础上增加一项亿元以上项目开工信息。每月所有亿元以上项目入库申报前,须由市(州)统计局通过省局内网主页信息采编平台(TRS)报送项目开工信息进行网上公示。信息内容包括:项目业主单位、项目名称、项目施工单位、建设地址、计划投资总额、开工时间、建筑面积、建设周期等文字和现场图片。
(四)四类项目入库申报资料: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10亿元以上项目入库申报规定执行。
三、申报流程
按照“业主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统计部门验收入库”的原则进行,项目是否入库以县统计局的反馈数据为准。项目业主单位于每月14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主管部门初审盖章后,送县统计局审定。同时,要求在收到县统计局的入库反馈信息后,按照县发展改革局的统筹,于下月初的1-3号登录四川统计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按月报送投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