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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17号提案的复函

2023-7-26 15:23|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8|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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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奎委员:

十分感谢您对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的支持。您在县政协六届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第117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组织情况

收到提案后,我局赓即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分析提案内,由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明确分管领导及责任股室,确定办理时限,全力保证提案办理任务高效高质完成。

二、办理结果

(一)聚焦政策,精心部署当前加快充电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是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利国利民的好事。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也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这对电动汽车普及、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省政府也大力支持发展新能源相关产业,发布了《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通用技术要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等系列政策,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聘请第三方机构编制我县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和特许经营权出让方案。

(二)科学谋划,有序推进。《大英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审议稿)》《大英县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方案(审议稿)》于2023524日,经大英县政府六届4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大英县瑞兴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公开招标获得大英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为期25年的特许经营权并签订《大英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

三)整合资源,狠抓落实。根据《大英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预计2025年,县级中心城区的主要街道、旅游景区、大型商场、大型停车场等场所,建成电动汽车充电站1座以上,每座充电站建设不少于15台充电桩,其中直流快充桩占比不低于80%;重点镇建成电动汽车充电站1-2座以上,每座充电站建设不少于10台充电桩,其中直流快充桩占比不低于60%;一般乡镇建成电动汽车充电站1座,每座充电站建设不少于8台充电桩,其中直流快充桩占比不低于60%。全县配建充电设施建成率和专用充电设施建成率达到80%以上。

三、步打算

目前,大英县瑞兴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将开展该项目的采购融资可行性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评估报告、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节能评估报告、交通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及安全验收评价等项目咨询服务。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2023714日完成立项审批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督促该项目加快建设,尽早投入使用。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7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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