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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大英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2020年工作方案 》的通知

2020-6-9 10:34|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3|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民政局

摘要: {"原始ID":"c2c1dbf335b04dccbb2a5b766637a84f","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0日","发布者":"大英县民政局","文件编号":"大民发〔2020〕20号","附件":[]}

大民发〔2020〕20号 


  大英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大英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

2020年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现将《大英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2020年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英县民政局                 大英县财政局   

 
 
                                                大英县残疾人联合会           大英县扶贫和移民局

                                                                                  2020年3月10日

 


大英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2020年工作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9号)文件要求,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决完成好兜底保障重大政治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和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统筹衔接、正确引导,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扶贫措施,编密织牢"覆盖全面、救急解难、托底有力、持续发展"的社会救助安全网,筑牢脱贫攻坚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二、基本原则

(一)保障基本,兜住底线。着眼于解决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困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形成稳定可持续的兜底保障机制。

(二)聚焦重点,精准发力。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边缘户,用准用好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政策。

(三)应保尽保,保障到位。加强对未脱贫人口和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以及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的监测预警,及时将符合条件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三、工作任务

(一)抓农村低保"漏保漏兜",实现应保尽保。在现有农村低保、特困人员基础上,全面核查未纳入低保、特困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困难老人、未成年人及其他困难家庭,对持有本县常住户籍,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在本县的居民,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年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边缘户,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收入核算、民主评议、镇(街道)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1.兜底范围:

1)无劳动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即建档立卡家庭中,家庭成员主要是老年人(60周岁以上)或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且无经济收入来源的或其赡养、抚(扶)养义务人均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服刑、强制戒毒、失踪等原因,无法履行赡养、抚养义务的特殊家庭。

2)因残重度贫困的家庭,即家庭主要成员为一、二级残疾人,以及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且无稳定收入来源或家庭成员因残疾产生的刚性支出大(主要是指经常性的医疗、康复、护理产生费用的个人自费部分)的特殊贫困家庭。

3)因病重度贫困的家庭,即家庭主要劳动力因病(含慢性病)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经济来源,年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其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且需继续治疗的家庭。

4)因灾或意外事故造成重度贫困的家庭,即因灾害、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重残等致贫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家庭。

5)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收入下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符合条件的家庭。对外出务工、返岗复工的低保对象,在计算家庭收入时适当扣减务工成本。

6)因其他不可抗原因,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重度贫困家庭。

2.兜底标准:对全员纳入的根据低保标准实行差额救助,同时对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在校大中专学生等特殊困难对象按《大英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施保实施办法》增发补助金;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按照低保标准给予全额补助。

3.认定程序:

1)入户调查。镇(街道)派2名(含)以上工作人员,对现有农村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逐一入户现场调查,详细记录其家庭人口结构、收入、财产、生活等状况,调查对象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提出拟纳入兜底保障对象名单。

2)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拟纳入兜底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3)民主评议。由镇(街道)在各村(社区)组织民主评议。

4)镇(街道)审核。镇(街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建议意见,并及时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镇(街道)将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民主评议情况、审核情况等相关材料报送县民政局审批。
        5)县级审批。县民政局对镇(街道)上报的拟纳入对象进行逐一审核,并组织重点抽查和复核,重点抽查率不低于30%。对符合条件的,县民政局委托镇(街道)在政务公开栏和村(居)务公开栏对拟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县民政局将其纳入兜底脱贫对象范围,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长期公告。
         4.加强低保与扶贫的信息衔接。县民政局按月将审批的低保、特困供养对象提供给县扶贫开发局,县扶贫开发局在建档立卡库内准确标注。每月做好信息对接,动态更新完善信息台账。
         (二)抓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夯实照料护理。精准认定特困供养人员,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及时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开展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结果和服务需求,发放照料护理费,加强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改造,逐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经本人同意,镇(街道)可委托其亲友或村(居)民委员会等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等服务,并督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协议人做好照料护理,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三)抓突发状况生活保障,强化急难救助。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要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可以视情先给予临时救助,及时缓解其生活困难,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对因子女就学、疾病治疗等造成家庭支出较大,正常生活受到影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在解决住房问题过程中基本生活遇到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通过临时救助及时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
        (四)抓残疾人"两项补贴",确保应补尽补。做好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每月与社会救助系统、扶贫系统及残疾人系统进行数据比对,及时将符合"两残"补贴的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解决好残疾人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问题。
        (五)抓数据比对,实现精准认定。各镇(街道)要安排专人负责社会救助系统数据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录入数据真实、精准、全面,更新及时。每月开展一次社会救助系统与扶贫大数据平台的数据比对,发现问题,协调扶贫部门妥善解决,切实做到兜底保障对象人户、表册、系统数据相一致。
          四、时间安排
         兜底保障脱贫对象精准认定工作要在2020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前完成。

         1.摸底排查: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15日;
         2.家庭经济状况核对: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3月20日;
         3.民主评议:2020年3月21日至2020年3月27日;
         4.镇(街道)审核:2020年3月28日至2020年4月3日;
         5.县级审批:2020年4月5日至2020年4月17日;
         6.资金发放:审批通过的农村低保对象当月补助金2020年4月25日前发放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全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镇(街道)"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县民政局要定期与县扶贫开发局、县财政局沟通协调、会商交流,及时研究解决兜底保障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镇(街道)负责兜底保障对象的初步认定、民主评议、公示、审核等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入户调查率应达100%。县民政局负责按规定程序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临时救助范围。县扶贫开发局负责配合县民政局做好对象认定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兜底保障资金筹集和管理工作。
       (二)注重舆论引导,抓好宣传培训。开展兜底政策培训,确保每名干部都能熟悉掌握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用,落实政策到村到户到人。加大兜底保障脱贫宣传工作,借助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平台,解读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策,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脱贫攻坚的良好局面。加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舆情监测,及时引导社会舆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作风建设,加强检查监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不断增强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县民政局负责对兜底保障情况进行挂牌督战,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检查监督,及时总结交流推广成功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对推进助兜底保障全覆盖工作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不担当、不作为,出现漏保问题的严肃追责,确保责任落实、作风扎实、措施精准、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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