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经开管函〔2023〕25号
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95号提案的
复 函
谢云颖委员:
您在县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化工工业园区各企业重要路口合理增设人行道的建议》(第95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英经开区成立于2001年,2019年被认定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园区建成面积13.1平方公里,辖区内共有主次干道20余条,总长约30KM,设有红绿灯5处、人行道10余处。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我区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辖区派出所等部门对园区重要路段及十字路口进行了实地勘查分析。结合园区实际,认真研判,根据《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要求,在通行量较大且满足规范要求的十字路口增设红绿灯和人行道,目前已完成聂家坝滨江路延伸段接快捷通道处红绿灯安装及人行道设置。同时组织网格员深入各企业,收集企业需求和建议,待信息收集汇总后,我区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企业迫切需要并符合规范的路段增设临时信号灯及人行道。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园区道路改造升级,优化道路交叉口类型和布局,提高交通安全和通行效率。加强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优化车辆停放管理,减少乱停乱放现象。二是合理设置人行红绿灯。根据路段和路口的交通流量及行人需求,增设红绿灯,进一步保障企业员工安全出行。三是规范交通标志、标线。加强对交通标志、标线的规范化设置和维护,提高驾驶员和行人的认知准确性,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四是加强管理维护。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信号管理机制,加强对信号灯、红绿灯的巡查维护和故障处理,确保正常运行,为行人和车辆提供安全保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附件:关于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中信号灯设置要求的说明
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30日
附件
关于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中信号灯设置要求的说明
根据《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文件要求,公共道路信号灯设置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条件:主要道路双向高峰小时流量900pcu/h,流量较大道路单向高峰小时流量340pcu/h;
2.任意连续8h的机动车小时流量条件:主要道路双向任意连续8h平均小时流量600pcu/h,流量较大次要道路单向任意连续8h平均小时流量150pcu/h;
3.交通事故条件:连续三年,平均每年发生5起以上交通事故,从事故原因分析设置信号灯可以避免事故发生的;或连续三年平均每年发生1起以上死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