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23〕91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通知》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跨部门综合监管质效,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对照市级清单,编制了《大英县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以下简称《实施清单》),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通知》《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的通知》要求,按照《实施清单》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对纳入清单的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于2023年8月底前分事项统筹制定综合监管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议事会商、风险隐患发现处置、监管信息共享、线索问题移送转办等机制,统筹制定综合监管年度计划。
二、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县行政审批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及各重点事项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协调会商机制,定期研究更新《实施清单》,分析研判和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由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具体负责,于2023年11月底前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对重点事项实施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
三、对跨部门综合监管推进过程中的创新方式方法、高效体制机制等特色亮点工作,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丰富多元化宣传模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跨部门综合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认可度。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