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社法委:
贵委在县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幼儿托育机构建设推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25号提案)已收悉,感谢对托育服务工作的关注和关心。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坚持规划引领,系统谋划推动
县政府先后出台《大英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大英县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明确托育服务工作总体思路、目标任务、监督管理和保障措施等,为规范托育机构设置、加强托育机构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将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列入大英县“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之一,纳入“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高位谋划,统筹推进。将普惠托育列入重点“民生工程”,提出了总体要求、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全县托育服务发展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截至2022年底,我县3岁以下婴幼儿约0.9万人,可提供婴幼儿托位数完成1026个,每千人口托位数2.65个,其中普惠性托位60个,普惠性托位数占比5.85%,全县托育服务体系初具雏形。
二、聚焦群众需求,丰富服务供给
(一)深入开展普惠托育专项行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精神,县卫生健康局主动联合县教育体育局、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通过宣传发动、实地查看、综合研判,先后储备托育机构建设项目5家,申报3批次6个普惠托育项目。2020年,大英县童星托育服务项目获得国家普惠专项行动中央预算内投资60万元,新增普惠托位60个,实现了我县托育机构“零”的突破。该机构还是我县第一家在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通过备案登记的机构。截至目前,全县有提供托育服务机构41家,其中:公办幼儿园18家、民办幼儿园21家、民办托育机构2家。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含教师)157人,平均月收服务费(含餐费)200—2160元/人不等,可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形式服务。
(二)认真做好普惠托育民生实事。2023年,争取省级普惠托育民生实事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县级补助资金50万元。在大英县郪江幼儿园、隆盛镇幼儿园改建室内(外)面积约2000平方米,并规范购置相关设施设备。该项目已完成前期设计,计划于11月底前投入使用,可新增普惠托位100个,有力地推进了我县“托幼一体”化进程,进一步丰富了普惠性托位供给。
(三)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充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及托育机构专业优势,建立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机制,形成“家庭照护+机构照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服务”医育结合服务新模式,深入开展儿童营养与喂养指导、亲子活动、家庭养育等服务,举办孕妇课堂150余次、受益群众5000余人次,各类科学育儿讲座35期,开展婴幼儿家庭访视3000余人次,婴幼儿健康体检4.65万余人次、中医药保健指导2万余人次,为3岁以下幼儿家庭和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提供营养、保健、卫生、养育、潜能开发等方面的指导和支持,极大提升了家庭科学育儿能力。
(四)探索托育服务城乡协同。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优生优育指导工作,促进农村婴幼儿健康成长和提升家庭科学育儿能力。2022年,我县成功申报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第二批“向日葵亲子小屋”项目县(四川省唯一)。自2022年4月项目实施以来,在河边、回马、象山镇幼儿园建成亲子小屋3个,共计开展亲子活动165场次,参与幼儿764人次;开展家长课堂36场次,惠及家庭540户;开展入户指导16次,惠及家庭216户;开展进农村进社区主题宣传服务活动10场次,惠及群众近5000人次。通过亲子小屋活动和家庭指导,将优生优育、婴幼儿照护和科学养育理念、知识和服务送进家庭,增强家庭特别是农村家庭科学育儿方面的意识和能力。
三、健全保障体系,助力健康发展
(一)认真落实托育服务优惠政策。县政府形成了大英县托育服务政府支持政策清单,明确土地、规划、报批建设、人才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价格、监督管理、税收优惠等一揽子政策,县级各部门不断改进提升服务措施,确保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应享尽享、应享快享。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和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1家备案托育机构用水、用气、用电享受居民生活价格优惠政策。
(二)全力推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连续多年在县中级职业学校开设婴幼儿保育员专业,常年在读学生100余人。2022年,依托第三方机构优质资源开展社会保育员培训4期、培训学员达200余人次。
(三)持续加强机构规范化管理。2020年9月,我县重新调整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县级评估专家组。2022年9月,启动了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库首届专家遴选工作,吸纳8名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加入县级专家库,推荐3名人才加入市级专家库。组织全县托育从业人员参加上级业务培训50余人次。1名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在全市首届婴幼儿托育服务技能大赛中荣获三等奖。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教育体育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采取机构自查、联合检查、日常监管、动态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托育服务行业日常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托育机构整改到位,压紧压实托育机构主体责任。
再次感谢贵委的关心,恳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