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峰江代表:
您在县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定、晋升措施的建议》(第51号建议)已收悉,经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会商后,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医疗机构基本情况
(一)公立医院设置情况。截至2022年底,大英县常住人口38.7万人,现有县级公立医院2家,妇幼卫生院1家,乡镇卫生院11家,均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其中县人民医院创建为三级综合医院,县中医医院(与蓬莱中心卫生院为1个机构,两块牌子)创建为三级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为二级甲等医院,河边中心卫生院创建为二级乙等医院;隆盛、玉峰、天保中心卫生院,象山、回马镇卫生院6个卫生院创建为一级甲等卫生院;金元镇卫生院为一级乙等卫生院,玉峰镇智水卫生院、蓬莱镇通仙卫生院2个地名卫生院和卓筒井镇卫生院为无等级卫生院。隆盛中心卫生院2021年创建为省级社区医院,隆盛、河边中心卫生院2022年成功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
(二)公立医院编制情况。全县14个公立医院核定事业编制835名,实有人员847名,乡镇卫生院实际空编43个,临聘人员883名。2023年通过“遂州英才”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
(三)公立医院人员结构。全县14个卫生院共有硕士以上学历6人、本科学历 746人、专科及以下学历702人。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139人、中级职称370人,初级职称718人。35岁以下年龄918人,占比53%。注册执业(含助理医师)医师702人、注册护士774人。
二、关于“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数比例”的问题
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数比例设置,上级部门有严格规定。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遂府办发〔2008〕18号),第十五条规定:根据国家和省对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的地区总体控制目标要求,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为1:3:6。其中,市属事业单位为2:4:4,县(区)属事业单位为1:3:6,乡镇属事业单位为0.5:3:6.5。在国家未出台有关新的政策规定前,暂时不宜突破现有政策规定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数的比例。
三、关于“针对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单独设立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的问题
依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规〔2022〕3号),落实基层人才激励政策,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中级职称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全科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乡镇卫生院的,可直接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印发大英县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委办〔2021〕17号)明确:“放宽乡镇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年限,在乡镇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允许卫健系统临床一线事业单位将上一等(层)级专业技术空缺岗位,用于下一等(层)级岗位聘用;将部分初级岗位用于中级岗位设置,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按不低于中央、省、市基本条件自行聘用。
四、关于“试行临近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占用职数”的问题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六条规定,事业单位岗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您提出的临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占职数的建议,目前上级还未出台有关政策。我们将加强这方面政策的研究,在做好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
感谢您的建议,并恳请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县卫生健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