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实施总体进展情况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取得新成效。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纵深推进农村“三大革命”,完成农村户厕改造1.3万户,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稳定在96%,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新建“千村示范工程”8个,转运处理农村垃圾1.4万吨。全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五化”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农村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入选全国首批、全省唯一的“深化乡村地名服务•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县。
(二)有效衔接资金项目不断取得新进展。2021年以来共投入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基金25858.532万元,其中农业产业投入13156.572万元,基础设施补短板投入7778.722万元,政策保障项目投入4093.318万元,以工代赈项目投入829.92万元。截至6月30日,2023年已投入衔接资金9874万元,其中农业产业项目投入5512.15万元,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投入2686.3万元,政策保障项目投入1675.55万元。
(三)脱贫群众生活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2022年,全县脱贫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12498元,同比增长16.65%,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07元,同比增长6.29%,实现脱贫群众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农民可支配收入增幅的目标。乡村文明、移风易俗等治理模式深入推进,群众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不断取得新突破。坚持典型引领,梯次打造“宋井桃源”“乐享土门”“阆仙诗苑”等“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宋井桃源”复现宋代繁华场景,打造集休闲度假、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于一体的特色乡游品牌,开园以来接待游客80余万人次,举办“成渝十大文旅新地标”颁奖典礼、汉服节等文旅活动50余场,先后亮相央视8次、省电视台6次。“乐享土门”依托道地中药材产业和中医药文化,精心培育生态观光、药膳餐饮、旅游康养等多种业态,4月28日成功开园。
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全面推广“院长+积分”治理模式,经验做法入选省委组织部优秀案例,成功创建省级基层治理示范街道(镇、社区)5个。大力建设法治乡村,开展司法服务进乡村活动,完善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多元化解机制,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健全村(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开展“文明新风户”“十佳和谐家庭”等评选活动,文明乡风、淳朴民风持续向好。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谱写新篇章。在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的情况下,建立健全衔接资金公告公示和资料归档制度,为充分发挥衔接资金效益提供了有力支撑;与县财政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意见》(大财发〔2022〕310号)文件,加大衔接资金监督管理力度,为衔接资金合理合规使用提供有力保障;加大凤阳村等8个重点帮扶村衔接资金投入力度,截至目前共投入衔接资金1012.87万元;建设玉峰镇粮油现代农业园区星宿村粮油加工附属设施项目、象山镇凤阳村农机站项目等16个项目。2022年实现11279名脱贫人口就业务工,同比增长1.9%,实现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医保购买全覆盖,通过实施危房改造等住房保障政策,全面补齐住房短板;通过“短平快”产业奖补、衔接资金临时岗位设置、“防贫保”全覆盖参保等举措有力增强了脱贫户、监测对象可持续发展动能。严格贯彻落实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要求,切实满足脱贫人口信贷需求,严格做到贷前审核、贷后监管、精准录入,确保“贷得出、有效益、收得回”。截至4月底,全县累计贷款5601户17700万元,贷款余额1077万元。
(六)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不断呈现新亮点。在省局集中排查、自主申报、日常摸排、部门推送、关联监测等五种返贫致贫风险发现途径的基础上创新性提出“微信反馈”核实机制,拓宽快速发现渠道;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搭建部门会商平台,健全乡村振兴、民政、教育、人社、住建、医疗、残联等部门数据反馈核实机制;健全部门反馈、镇村核实、部门比对、镇村核准、县级批复的识别机制;形成帮扶措施部门制定、镇村核实、部门实施的闭环;完善镇村申请、部门复核、镇村评议、县级批复的消除机制。会同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医保局因人因户施策,严格落实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保障兜底、安全饮水动态跟踪监测、重特大疾病报销救助等各项政策。
二、规划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挑战
“十四五”规划按照时间节点已到了中期阶段,各项目标任务均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重视程度有所减弱。个别镇(街道)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歇歇脚,松口气的情况。具体表现在个别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很少召开专题研究部署会,研究和过问相关工作不多。镇(街道)负责具体工作的业务员流动大,导致新接手的业务员对业务不熟悉,工作进展缓慢,影响全县工作进度。个别村干部漠视群众实际困难,防返贫工作浮于表面,责任意识不强。
(二)收入增长被“拉抬”。一是收入整体上还处于较低水平。2022年全县脱贫群众及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达到12498元,较2021年增长16.65%,但绝对额与全市平均水平仍相差30元。二是部分群众收入持续下降。经统计,2020年至2022年,全县共有45户脱贫群众人均纯收入连续两年下降。三是无劳动力、老龄人口多。截至目前,我县无劳动力或丧失劳动力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共计9394人,占比33.74%;60岁及以上人员11647人,占比41.84%。这部分人口比重较大,增收手段单一。
三、进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一)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县、乡、村三级权责清晰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网络架构,切实履行分工职责,落实帮扶措施,形成各级各部门协调有序、配合密切的工作合力。同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镇(街道)进行督导暗访,结果运用到年终考核中。
(二)拓宽增收渠道。结合稳粮扩豆等政策,实施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生产奖补,稳步增加群众收入,确保年度人均生产经营性收入较2022年度增长20%以上,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稳住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拓宽省外务工、省内务工、就地就近务工“三个渠道”,在实现有脱贫劳动力家庭至少一人就业基础上,积极开发临时性、针对性公益岗位,确保有就业需求的弱劳力、半劳力稳定就业,实现脱贫劳动力务工人数高于2022年、人均工资性收入追上全市平均水平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