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3〕64号
大英县双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川(2020)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0020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需在本声明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
特此声明。
声明人:大英县双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8月7日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3〕64号 大英县双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川(2020)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0020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需在本声明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 特此声明。
声明人:大英县双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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