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财发〔2022〕202号
各相关镇:
为全力推进2022年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现下达你镇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详见附件),该项指标支出列2022年支付收支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及项目安排
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向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申报并经批复,确定蓬莱镇南泉村等12个村为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扶持村,对每个纳入扶持范围的村一次性补助100万元(中央财政50万元、省级财政30万元、县级财政20万元)。
二、注意事项
(一)请各镇收到资金后立即组织实施我县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并及时将该补助资金拨付到各项目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待项目建成后切实做好项目验收。
(二)请各相关镇、村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0〕50号)规定,不得擅自调整资金用途和项目实施计划,确保资金使用依法合规。
(三)加强项目建成的后续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管护制度,明确管护单位和管护人员,确保资金安全达效。
附件:大英县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大英县财政局 中共大英县委组织部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