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财发〔2021〕152号
各相关镇:
为全力推进2021年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推荐2021年度财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建议方案》的批示精神,现将下达你镇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详见附件),该项指标支出列2021年支付收支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及项目安排
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向省委组织部和省财政厅申报并经批复,确定蓬莱镇桅杆坝村等11个村为集体经济扶持村,对每个纳入扶持范围的村一次性补助100万元(中央财政50万元、省级财政30万元、县级财政20万元)。
二、注意事项
(一)请各相关镇、村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0〕50号)规定,不得擅自调整资金用途和项目实施计划,确保资金使用依法合规。
(二)加强项目建成的后续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管护制度,明确管护单位和管护人员,确保资金安全达效。
附件:大英县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中共大英县委组织部 大英县财政局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