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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让“遂宁效率”成为“遂宁品牌”

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农业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7-1-13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5|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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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农业发〔2017〕1号

  大英县农业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农业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镇乡农业(农机)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深化农业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大力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业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和遂宁市农业局遂农〔2017〕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农业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农业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实施“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深化法律“七进”活动

  1.健全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局机关学法规划及年度学法计划,以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学法为重点,不断建立完善农业局中层以上干部、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农业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长效机制。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农业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农业部门公务人员学法绩效,推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2.大力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结合农业工作特点,不断创新培训的载体和形式。组织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农业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种养殖大户、农业企业负责人等农业法律知识的培训工作。

  3.加强农业政策法规宣传。加强农业政策法规的宣传,扩大农业普法宣传面,加大农业农村普法工作力度,扎实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抓住重要农事季节,利用各种载体,采取送法下乡、科技集市、法律咨询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形式,广泛开展农业农村普法宣传,努力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维权能力。

  二、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

  1.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坚持便民、高效服务的原则,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推行一站式审批服务。一是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通知的意见》,将行政审批事项向单位的一个股室集中、并向行政审批股室集中;二是将行政审批权限向行政审批股室授权到位,将行政审批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审查、审批、制证、取件等“一站式”办理到位。三是全面清理精简行政审批前置条件,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对没有法律法规的前置审批条件,一律全部取消。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中省市部署,动态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按照中省市要求清理非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并发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2.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定期清理机制,依法规范审批。一是按照中省权力下放审批事项力度,全面做好承接工作委托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工作。二是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等,依法受理、办理,不得超越职权、失职渎职、增设条件、降低标准、超时限办理。三是优化审批服务。进一步制定完善行政审批服务指南,提供行政审批示范文本;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创新完善服务方式,简化审批流程,提供优质快捷的审批服务,使行政许可真正做到合法、高效、廉洁、便民。

  三、全面贯彻落实民主决策机制,推进依法行政

  1.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一是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做到依法放策、决策程序合法,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农业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凡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政策落实、农业项目实施、应急预案制定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一律不得提交有关会议讨论和作出决定。二是凡涉及农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要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团体等各方意见。三是继续聘用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支撑。四是凡是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坚持集体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末位表态发言作出决定。并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如实记录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

  2.加强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按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恶劣的,要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3.探索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激励领导干部勇于改革、敢于创新、敢于决策。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案件管理  

  1.推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遂宁市农业局局遂农〔2017〕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农业建设的意见》精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要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和强化执法监督为重点,狠抓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建设和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增强农业行政执法能力。

  2.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安全、涉牌涉证、水产渔政、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的违法活动,切实维护正常的农业生产经营秩序。

  3.强化行政案件管理,强化“两法衔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坚持日常执法与集中执法相结合,处罚与服务相结合,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坚持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相分离,进一步理顺行政许可、检验检测和行政处罚的关系。要加强与县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的联系,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杜绝以罚代刑等现象发生。与此同时,要加强重大案件管理,严格按照重大案件的范围和备案程序,做好备案审查。

  4.加强行权平台运行监管,要对承办的执法案件实时录入,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等单位监督。

  五、强化执法责任落实,健全执法管理制度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严格确定执法责任,不断健全执法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加强与县行政监察、纪检等部门联动,加大对非法干预行政执法、执法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二是定期开展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凡未经执法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农业行政执法活动,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布执法人员持证情况。三是进一步落实和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健全执法过程中文字记录和动态记录,并积极争取中省执法体系建设项目投入,配备执法过程记录设施设备,为执法过程全记录创造条件。

  六、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要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确保执法主体合法。对执法人员实行资格管理,一律持证上岗执法。规范执法用语,文明执法。二是继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并严格按照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做好有关数据的录入,强化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本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市场主体检查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向社会公开检查事项清单和随机检查结果。三是全面规范执法程序,确保执法程合法。执法过程中,不得巅倒、简略必要程序,确保程序完整。四是定期开展农业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评查,及时纠正执法过错与失误。五是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规范法律文书。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要求,统一案件登记立案,按规范制作文书,按文书档案管理要求装订保管文书。六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确保自由裁量准确适当。在省、市农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础上,制定本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并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七是加强行权平台运行监管,强力推动行政权力网上运行,要对承办的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实时录入,主动接受县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

  七、加强农业综合治理,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1.建立农业行政调解仲裁机制。推动建立农业行政调解制度,将农业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行政争议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与农业行政管理有直接关系的民事纠纷,纳入行政调解的范围。积极有效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化解涉农纠纷。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的指导,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仲裁员的培训,积极引导农民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土地承包纠纷。  

  2.开展农村社会非法集资专项治理,加大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力度,维护农村社会正常的金融秩序。要重点加强对涉农企业和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集资专项治理。同时,要持续开展农业、水产品生产投入品治理,确保舌尖上的安全。重点开展高毒高残留农药等投入品清理整治。加大农机涉牌涉证和安全事故治理,杜绝无牌无证拖拉机等农机具上路行驶,并加强农机安全事故排查,减少或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3.行政复议工作。健全行政复议机构,确保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办理。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简化申请手续,缩短受理时间,方便当事人提出申请。对群体性行政复议案件,要依法积极受理,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途径解决行政争议。加强对行政复议受理活动的监督,对无正当理由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4.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八、不断强化组织领导保障

  1.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局属各单位要将依法行政、加强农业法治建设、推进农业综合工作作为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能。切实树立依法治农、护农、兴农的理念,扎实推进农业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2.落实依法行政领导责任制。建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及时解决农业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强化尽职履责。局属各单位要依据职能职责,对照县委《大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法治农业建设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努力提高法治素养,切实提高法治思维,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推动工作,为全面建成法治政府作出积极贡献。

  4.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保证法制机构的编制与日益繁重的依法行政任务相适应,保障法制机构开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和培训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大英县农业局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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