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等九部门《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文件精神,决定从大英县“三支一扶”服务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范围
本次在全县“三支一扶”服务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范围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自2021年以来,截至2023年9月30日,在大英县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三支一扶”服务人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三支一扶”服务证或人社部门开具的“三支一扶”服务证明;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和已被聘用为正式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6.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