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3〕114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17)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03909号 |
钟小红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大英县蓬莱镇开元路3号开元新城3幢18单元-1楼2号 |
根据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0903执392号之五 |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