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3日-2023年7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25-7821943
通信地址: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大英县金元街135号)
邮编:629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英县失能老人养护院建设项目 |
大英县盐井街道蓬莱路北侧 |
大英县民政局 |
四川启明星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大英县盐井街道蓬莱路北侧,占地面积为9919.81m2,建设住院楼1栋6F,综合楼1栋7F,设计总建筑面积为16217.70m2。项目设置床位数为300床。项目总投资2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5万元。 |
(一)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确保各类废水规范化处置。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大英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郪江。 (二)落实废气处置措施。医疗废物暂存间加强通风处理;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专用管道引至地面后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楼顶排放;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臭气采取加盖并加强封闭等措施。 (三)落实固废处置措施。规范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及医疗废水处理污泥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食堂厨余垃圾委托厨余垃圾处置单位收运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市政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物统一收集后外售。 (四)落实噪声处置措施。设施设备应布局合理,采取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项目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的要求。 (五)落实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项目区域进行分区防渗处理以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管理,规范操作,防止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