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5号)要求,现将我县2022年度中央福彩公益金资金使用绩效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福彩公益金安排情况
2022年,《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07号)下达我县中央彩票公益金161万元,其中:支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11万元,支持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维修维护及设施设备购置项目50万元,支持火化炉环保改造项目100万元。主要绩效目标是:一是支持开展“孤儿助学工程”,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二是支持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能力建设;三是支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殡葬服务能力。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安排情况
1.2022年,《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6号)下达我县省级彩票公益金38万元,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定向财力转移支付项目38万元。主要绩效目标是:积极支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2.《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7号)下达我县省级彩票公益金80万元,支持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40万元,支持殡葬服务设施体系建设项目40万元。主要绩效目标是:一是支持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和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二是支持加强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有效治理散埋乱葬。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1)2022年,省级下达福彩公益金支持老年人福利类项目38万元,主要支持卓筒井镇转轮村日间照料中心、金元镇斑竹山村日间照料中心、盐井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夕阳红为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和留守老年人巡访关爱等项目。
(2)2022年,中央下达福彩公益金支持儿童福利类项目61万元,主要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11万元,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维修维护及设施设备购置50万元。
(3)2022年,中省下达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类项目180万元(中央福彩公益金100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80万元),主要用于大英县殡仪馆火化炉环保改造100万元,盐井街道白鹤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40万元,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4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1)2022年,省级下达福彩公益金支持老年人福利类项目38万元,累计支付38万元,执行率为100%。
(2)2022年,中央下达福彩公益金用于儿童福利类项目共计61万元,累计支付59万元,执行率为96.7%。
(3)2022年,中省下达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类项目180万元(中央福彩公益金100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80万元),累计支付103.3万元,执行率为57.4%,其中:中央福彩公益金累计支付63.3万元,执行率为63.3%;省级福彩公益金累计支付40万元,执行率为5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彩票管理条例》《福彩公益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等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在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做到依法管理、规范使用,公开透明、监督问效,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率。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我县中省福彩公益金支持的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等项目有序推进,较好地完成了绩效目标。通过“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殡仪馆火化炉环保改造、盐井街道白鹤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等项目,进一步推进我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支持孤儿年满18周岁就读大学、硕士、中等职业学校享受补助人数11名,实际完成7名;
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维修维护和设施设备购置项目数1个,已完成1个;
支持购置(改造)环保化火化炉数量2套,已完成2套;
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个数1个,实际完成1个;
建设节地生态安葬设施数量1个,实际完成0个。
(2)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孤儿助学工程发放率81.8%;
经费使用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
经费拨付时间达标率100%。
(4)社会效益指标
带动老年人事业发展效果明显;
带动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效果显著;
带动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发展效果明显。
(5)可持续影响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