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围绕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中心工作,坚持“两保一补”工作思路,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能力建设、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打击,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切实增强执法能力
(一)强化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教学、网络培训等形式,确保在编在岗执法人员年度法律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新进执法人员年度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推动执法培训重心下沉。加强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等必备执法基础技能培训,实现在编在岗执法人员全覆盖,促进一线执法人员尽快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二)强化执法装备配备。要确保农业综合执法经费,提高保障能力,严格落实《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2022年版)》,做好执法能力建设规划,完善装备配备标准,提高硬件装备水平,加强执法装备使用管理。
(三)推动农业行政执法制度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等制度,完善案件会商、线索移送、案件办理等机制,构建上下贯通、权责明晰、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
二、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升农业执法震慑力
(一)聚焦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实施好系列执法行动。开展“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行动,建立常态化禁捕工作机制,开展多环节联防联控。实施跨市县交界水域、非法捕捞高发水域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经营水生野生动物、非法垂钓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的协同配合。
(二)聚焦耕地和农资打假工作,强化农业投入品执法。协同配合自然资源部门抓好耕地执法,严厉制止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重点打击违反规定破坏种植条件、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等违法行为。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加强对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种植养殖投入品的执法,强化检打联动,重点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未经许可或超范围生产经营等违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违规销售、调运和使用种子种苗、经营销售染疫种子、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执法检查,加大对“水质改良剂”等以非药物之名行药物之实的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实现案件查处率100%。加强行刑衔接,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三)聚焦生猪稳产保供“关键”,加大畜禽防疫执法打击力度。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继续开展违规调运生猪专项打击行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客货运输单位和个人的动物防疫法规宣传教育,加大对通过网购、物流方式非法销售、运输生猪行为的执法力度,重点打击逃避检疫、畜禽运输车辆未备案、倒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大养殖环节执法检查力度,严查重处使用“瘦肉精”、非法疫苗等行为。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生猪私屠滥宰行为专项打击行动,加大屠宰病死猪、未经定点屠宰生猪、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会同经信、商务等部门打击网络无证经营和销售假饲料兽药等违法行为。
(四)聚焦食品质量安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重点打击非法添加违禁药物、使用禁用限用农药兽药(渔药)、滥用抗生素、不执行休药期规定等造成食用农产品不合格行为,加强检打联动,全县查办农产品(不含农资)质量安全案件3件以上,不合格产品查处率达到100%。
(五)聚焦农机执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利用残次零配件或报废农业机械的部件拼装农业机械的行为。依法查处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整机的行为。强化公安、交通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假牌假证、无牌无证、脱保脱检等违法行为。
三、强化党风行风建设,树立农业执法良好形象
(一)强化执法队伍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建与执法工作互融互促,铸牢理想信念,恪守为农初心,及时回应广大群众的关心关切,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队伍。
(二)严格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履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十不准”、行政执法人员“六条禁令”规定。强化廉政风险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要求,形成不触红线,坚守底线的廉政氛围。
(三)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查必见效,推动案源线索高效处置;抓好检打联动,对检测中出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查处;挂牌督办人民群众关切、媒体曝光度高的农业行政执法问题,查处并公布一批大案要案、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守法用法良好社会氛围
会同行政监管、信息宣传机构全面加强涉农普法执法宣传,推动以案学法、以案释法,强化教育警示。探索建立涉农执法用语、视频、短片、教材等宣传资料库,引入和投放多渠道宣传媒介。探索建立涉农领域不同从业主体的守法经营行为规范,实行精准行政告知,增强普法执法宣传成效,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