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专项执法亮剑”行动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镇乡村建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燃气公司: 根据2017年1月1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1月12日县安委会专题会议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做好我县建设系统两节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整改,继续做好“打非治违 `”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项目处罚力度,坚决预防和有效 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美满的春节,现将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执法亮剑行动的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月12日 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专项执法亮剑” 行动的方案 根据2017年1月1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1月12日县安委会专题会议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依法治安,强化源头治理,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祥和美满的春节,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开展“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执法亮剑行动”(以下简称“执法亮剑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开展执法亮剑行动,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落实到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奖惩机制健全完善,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常态运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到位,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衔接的安全管理体系,使企业法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上岗,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工作内容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并由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组成检查组(见附件),对全县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城镇燃气、公共汽车、泵站、房屋住用、村镇建设等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凡有隐患,必整改,凡有违法,必处罚”的原则,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力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一)房屋建筑工地:一是项目施工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否符合规定;二是严查项目是否存在“三包一靠”现象(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违法转包、挂靠);三是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企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否落实,是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责任主体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职尽责;四是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批审核和实施落实情况以及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拆方案编制审批审核、检查验收,检测检验和使用情况;五是否严格临时用电、动火、高空、交叉作业等安全管理,作业现场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三违”行为;六是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是否到位。七是对极端恶劣天气的安全管理,项目是否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可行的应急预案和冬季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八是否严格按要求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文明措施费是否专款专用;九是节日期间值班值守,是否落实领导带班制度。 (二)市政建设工地:一是否完善法定建设手续;二是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隐患排查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是否到位、并认真履职尽责;三是施工单位的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是否根据工程特点进行编制,是否按程序进行报批;四是现场安全设施投入是否到位;五是岗前培训制度、岗前十分钟教育是否落实。 (三)城镇燃气:一是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工作履职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以及隐患排查和巡查巡检等企业日常安全管理情况;二是检查城镇燃气管道违规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三是对照燃气经营许可条件和安全评价标准,检查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情况;四是检查日常安全监管和隐患整治落实情况。 (四)公共汽车:一是车辆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车检,灯光、制动、轮胎、转向系统及电瓶、CNG燃气瓶、灭火器、安全锤等重点部位是否符合规定;二是驾驶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三是车辆停靠是否规范,进站和出站是否打转向灯,是否车辆停稳后方打开车门,引导乘客安全上下车,避免集中上下车引起踩踏的隐患;四是驾驶员运营中是否文明驾驶、超速行驶、野蛮驾驶,是否存在打手机、抽烟、闲谈、吃东西等违章行为。 (五)房屋住用:一是继续深入开展老旧危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建筑年代较长、建筑标准较低、严重失修失养的居民住宅,督促房屋产权人及时有效治理安全隐患。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的房屋要督促房屋产权人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坚决杜绝房屋垮塌事故发生。二是对系统内的办公区、宿舍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三是对住宅小区物业使用安全、消防安全、公用设施运行安全和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四是对白蚁防治的安全进行检查。 (六)泵站:一是检查各泵站电动葫芦是否正常运行;二是配电柜是否完好;三是下池梯步有无损毁;四是电机及电气设备是否符合要求;五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档及应急救援预案等制度。 (七)村镇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是各镇乡村建所对村镇居民自建房、危房改造的质量、安全监管情况;二是易地扶贫搬迁点的建设情况,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基础上,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三是会同各镇乡村建所对土坯房、危旧房屋拿出处理意见。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时间节点。本次专项行动时间2017年1月16日——1月26日。 (二)强化督促落实。专项执法检查期间,各检查组对发现非法违法行为立即进行曝光、处罚。 (三)严格日常监管。专项执法检查期间。各部门要做好日常的安全监管和执法监察,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把专项执法检查与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应急预防措施等基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注重宣传引导。对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严重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要在媒体上公开曝光。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鼓励支持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举报的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立即核实查处并兑现奖励。 (五)加强值班值守。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代继光,13982583233,283793424@qq.com 附:1、“专项执法亮剑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专项执法亮剑行动”安全大检查分组表 附件一 “专项执法亮剑”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夏 军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吴玉生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征收办主任 梁 星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敬天军 局党组成员、副书记 屈卫中 局党组成员、纪检书记 付国芳 局党组成员、县房管局局长 陈支荣 局党组成员,人防办副主任 成 员: 叶正毅 局建筑业管理股股长 钟灵知 局城市建设股股长 杨 锐 局村建股股长 张 俊 局房管股股长 许明森 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陈卫东 县污水处理泵站管理所所长 唐善民 县公共汽车管理站站长 刘 勇 县建设监察大队大队长 全 权 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王 颖 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站,由梁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许明森、全权二位同志任副主任。 附件二 “执法亮剑行动”安全大检查分组表 (一)建筑工地检查组 带队领导:梁星 组员:建管股、质监站、监察大队 (二)市政建设及燃气管道检查组 带队领导:陈支荣 组员:城建股、建管股、监察大队 (三)房屋住用检查组 带队领导:敬天军、付国芳 组员:房管股、房管局 (四)泵站检查组 带队领导:屈卫中 组员:陈卫东 (五)村镇建设检查组 带队领导:梁星、吴玉生 组员:村建股、质监站 (六)公共汽车检查组 带队领导:屈卫中 组员:公汽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