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2023年3月30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将规范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维护供销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纳入法治化轨道,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供销工作、提高履职能力的重要指南和根本遵循。
近日,县供销社结合新时代供销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条例》的专题学习,做好为农服务工作,助力大英县农村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
本次专题学习采取县内供销系统全覆盖、多形式的方式。一是集体学习营氛围。组织社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条例》内容,由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熊安国同志领学,对关键条款进行了深刻解读,进一步明确供销社各项职能职责,规范管理,依法治社,要求干部职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氛围。二是聚焦问题补短板。县供销社干部职工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进行交流、研讨,踊跃发表意见,碰撞思维火花。研讨会坚持问题导向,精准聚焦当前我县供销合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积极谋划下一步工作的思考打算,不断提升供销系统服务“三农”的能力水平。三是全面覆盖抓落实。通过微信群提醒所有企业和基层社负责人认真学习《条例》,把学习《条例》作为开展管理经营各项工作、提高履职能力的重要抓手,切实做到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要求社有企业和基层社抓好本职工作,不断夯实为农服务基础,抓住农资保供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重心,遵守《条例》规定开展工作。
通过本次专题学习,县供销系统对《条例》出台背景、意义、规范标准等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大家纷纷表示将继续深入学习领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更好地运用《条例》来推动工作指导实践,促进大英县供销工作健康发展,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