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认真落实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和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切实推动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检查重点
(一)检查时间。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2023年9月30日结束,具体检查时间以“财政检查通知书”为准。
(二)检查重点及内容
1.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严肃财经纪律相关要求,主要检查预算管理、资金支付管理、货币资金管理、会计管理、内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账户管理、往来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决算管理、存量资金管理、基建预决算管理等13个方面的内容。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滥发钱物等问题。同时,关注巡视、巡察、审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重点企业。主要检查企业财经纪律及财税政策执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等方面。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关注是否有代理记账机构参与上述相关违法行为。
二、检查对象
县交通运输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文联、县残联、隆盛镇人民政府、隆盛镇初级中学、蓬莱镇火井小学、恒达公司
三、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期间各单位执行财经法规和严肃财经纪律有关情况,如有必要,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
四、举报方式
检查期间,欢迎知情者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方式向检查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同时欢迎对检查人员的检查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人:大英县财政局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股 胡娟
联系电话:0825-782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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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29300
大英县财政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