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21〕11号)和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形成我县实施方案。该方案充分体现土地管理标准先行、改革提效、全程监管的基本原则,深入推进土地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快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标准地”的含义和指标体系、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措施等6个方面,主要体现在:
一是事前准备阶段。由大英经开区组织对本区域内地质灾害、矿产压覆、环境影响、水土保持等进行评估,明确产业准入标准。县经科局以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开发强度(容积率等)为主干指标,并结合本地产业准入、功能区划和区域评估要求,提前就土地出让各项标准进行界定。县发展改革局提供相关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辖区确保出让地块具备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符合“净地”出让要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规划设计条件,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土地供应工作。这一过程,减少审批环节时间、减轻中介费用、优化服务程序,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是事中审批阶段。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府承诺实行“一窗服务”,审批部门并联审批,确保项目快速落地开工建设;企业承诺投产达产时间、产值等内容,并将承诺内容向社会公开。这一过程,确保企业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拿地到开工全过程,让项目以最快速度落地。
三是事后验收阶段。企业按照承诺标准及方案组织施工,项目竣工后,政府对照事前约定一次性验收,并在验收合格的企业不动产权证书上注明达产复核期限,在项目达产复核通过前,该项目的不动产权不得转让,企业股权不得变更。同时根据约定时间,经开区将对项目亩均产出、亩均税收、能耗标准和环境标准等指标进行一次性联合达产复核,根据复核情况,落实有关奖惩措施。这一过程,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以前相比,企业拿地会更加理性,注意量入而出、适度消费,推动企业产业提档升级,增加亩均税收,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四是全程监管阶段。建立完善工业用地“标准地”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实现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全流程协同监管,确保项目按合同约定、承诺事项和相关规定建设、投产和运营。对如期履约、亩均税收高、示范效应好且通过达产验收的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未通过达产复核、违约失信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