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金元中学,金元小学、江平小学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11.开展仪式教育。在“五四”“六一”“七一”前后,组织新发展的少先队员、团员、青年党员,开展入队、入团、入党仪式;开展“十四岁集体生日”“十八岁成人仪式”等活动;严格落实升挂国旗制度等,将仪式感教育融入日常教育之中,进一步铸牢信仰之基,坚定理想信念。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金元中学,金元小学、江平小学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四、
工作要求
(一)细化责任,强化落实。全镇青少年“四史”学习教育活动在镇党史办统一领导下开展,各村(社区)、中小学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落实专人专班负责,与当前工作和迎接建党100周年统筹起来,分级组织实施,确保青少年“四史”学习教育全覆盖。
(二)严把关口,强化质效。各单位要常态化、规范化开展青少年“四史”学习教育活动,坚决防止形式主义。严格审核、综合安排进机关、进校园活动内容,不得干扰影响正常办公、教学秩序,避免出现历史虚无主义、“低级红”“高级黑”等错误。严禁利用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商业谋利、违规收费。
(三)营造氛围,强化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等主流媒体优势,重视发挥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各单位要结合“学党史”专栏开设青少年“学四史”活动专题,通过微视频、图片图集等形式集中展示我镇青少年“四史”学习教育活动成效,要充分挖掘报送工作亮点,联动中、省、市、县各级媒体,加强宣传报道。要加强舆情收集分析研判,积极引导热点敏感舆论,防止炒作造成不良影响。
附件:全镇青少年“四史”学习教育计划表
附件
全镇青少年“四史”学习教育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