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3〕55号
蒋绍根因保管不善,将川(2020)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10163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需在本声明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
特此声明。
声明人:蒋绍根
2023年6月28日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3〕55号 蒋绍根因保管不善,将川(2020)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10163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需在本声明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 特此声明。
声明人:蒋绍根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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