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市县巡察实施办法,对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内各乡镇,县直部门,县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巡察。巡察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决议、决定的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政勤政的情况;开展作风建设的情况;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情况;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情况;
2018年大英县巡察办重点工作是对开展四轮集中巡察,共计对12个单位开展巡察。对2017年已开展巡察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开展回头看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大英巡察办部门预算单位1个,有行政编制12名,实有人员8名。
三、财政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大英县巡察办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84.63710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9.2400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5.15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6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集中巡察经费)。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大英县巡察办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巡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巡察办、组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开展四轮、对12个单位集中巡察及开展督促整改和开展回头看工作的费用。
大英县巡察办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529294万元,主要用于:巡察办组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开展四轮集中巡察经费。
(二)医疗卫生支出3.968069万元,与2017年持平。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三)社会保障支出11.337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大英县巡察办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一)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减少0.1128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原因是2017年4月车辆划拨经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使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8万元,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虽然2018年增加了工作,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节能减排。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度,单位政府采购安排总额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单位用于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9.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部门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1.封面
2.部门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
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6.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