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25-7821943
通信地址: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大英县金元街135号)
邮编:629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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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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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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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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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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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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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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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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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尼龙管路系统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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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罗家湾机电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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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森旭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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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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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租赁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罗家湾机电产业园1号标准厂房4楼,主要设置成型隧道烤箱(电能)、伺服装配机、气密检测仪、包装打包机、手工装配工作台、小拖车等设施设备,项目建成后具备生产各类汽车塑料尼龙管路500万米/年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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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确保各类废水规范化处置。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经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循环使用,如排放则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后进入污水管网,经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落实废气处置措施。尼龙管热塑废气经过经喷淋+干燥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废气排放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规定标准。
(三)落实固废处置措施。废活性炭、废含油手套和抹布、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转移过程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尼龙管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落实噪声处置措施。生产设施设备应布局合理,采取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
(五)落实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除危废间以外的区域简单防渗处理,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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