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25-7821943
通讯地址: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
邮 编:629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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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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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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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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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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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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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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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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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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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大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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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祥凤寨水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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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领航咨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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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对四五水库和青狮水库进行除险加固(不涉及清淤),四五水库主要整治内容包括:大坝整治、溢洪道整治、放水设施整治、放空设施整治、引水设施整治、附属设施整治。青狮水库主要整治内容包括:大坝整治、放水设施整治、安全监测设施整治。项目总投资929.7万元,环保投资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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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区洒水降尘,不外排,不入河。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设置施工围栏、洒水降尘、临时堆场覆盖、硬化施工道路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沙浆,水泥、石灰粉、砂等散体原材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并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按时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三)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置,严禁渣土入河。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项目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实施规范施工、合理布置噪声源、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确保噪声不扰民。
(五)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对于项目临时占地,施工过程中留存开挖的表层土,施工结束后进行场地平整、回填,并进行植被恢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禁止雨季施工;对开挖、剥离的土壤统一管理保护,对占地范围内的植被暂时移植,施工结束后按土壤结构层次进行回填,对移植的植被进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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