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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3〕50号

2023-6-6 11:38|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9|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人民政府

摘要: {"原始ID":"4b6ffe66339646e4bd4bda571ebe1baf","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6日","发布者":"大英县人民政府","附件":[]}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350

廖福发(户)因保管不善,将大集用(2015)第122548号、大英农房权证字第00022216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需在本声明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福发    

20236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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