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25-7821943
通讯地址: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
邮 编:629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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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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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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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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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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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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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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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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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亿只智能电子元器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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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大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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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德弘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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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汉雲环美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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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租赁罗家湾电子标准厂房约2000平方米,主要设置自动绕线机、套管机、分线机、出锡机等设施设备,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 2 亿只智能电子元器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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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确保各类废水规范化处置。生活污水经已建的生活废水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进入污水管网,最终经大英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郪江。
(二)落实废气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浸油房密闭并保持微负压,每个焊锡点均设置废气收集罩,焊锡废气和浸油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离地20m的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排放应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三)落实固废处置措施。废边角料、废玛拉胶带、锡渣、不合格产品、废弃包装物分类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稀释剂桶、废凡立水桶、废助焊剂桶分类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转移过程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规范建设。
(四)落实噪声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合理总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隔声、消声设施,加强设备保养。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落实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危废暂存间、凡立水、稀释剂仓库、浸油房进行重点防渗,对车间内除重点防渗区以外的其他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对办公区进行简单防渗,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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