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5日,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2023年1月在某电瓶车销售商家处购买电瓶车,原价2650元,实际消费2350元(旧摩托车折旧300元),购买后发现商家售卖的电瓶车上不了牌照,其感到被欺骗,与商家多次协商无果,故投诉至县市场监管局,希望帮其消费维权。
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分派到辖区监管所玉峰市场监管所进行处理。经过工作人员的调查核实,消费者所投诉的情况基本属实。随后,在工作人员的多次协商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消费者重新选择同等价位的电动摩托车,考虑到消费者不太熟悉摩托车上牌照的程序,征求双方的意见后,由商家帮助把牌照上好后交付消费者,至此双方握手言和,消费纠纷成功化解,消费者与商家均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