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上午,刚出差回到家的司法所工作人员何志军接到了天保镇木鱼新村村书记柯某的求助电话,请求他和村两委一道调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接完电话后,何志军马不停蹄赶到天保镇木鱼新村展开实地调查。
几年前,木鱼新村5组村民漆某见本组屯水田长期无人耕种,就邀请6户人家合伙将屯水田修成堰塘养鱼。养鱼多年来也没有跟屯水田的实际承包经营权人张某商量。2022年,屯水田的实际承包经营权人张某从外地回家,打算在家发展,便想利用自己承包的屯水田进行耕种。漆某等6户村民以自己投入大、亏损多为由,既不同意向张某缴纳土地租赁费用,也不同意将该田地还给张某。为此,张某不断向镇村两级求助,村干部多次调解无果后,便向天保镇司法所求助。
何志军在充分了解基本情况、确认双方诉求后,5月15日下午,组织双方当事人及村两委干部,在当事人漆某家旁边的核桃树下进行调解。以情动人,拉家常,大家都是一个村社的,远亲不如近邻,今天敞开心扉把问题一次性解决,往后也能和大家和睦相处。其次以理服人,讲道理,向漆某等人出示张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确张某享有该地块的使用权。漆某6户未经允许便擅自利用,于情于理都不应该。最后以法育人,强意识,向漆某等人释明他们行为的违法性和可能要承担的后果,在释法明理的基础上向双方当事人提出调解方案:鉴于目前栽秧在即,不立即耕种只会给大家带来更多的损失和不必要的矛盾,建议漆某等6家人立即放水捉鱼,将该地块于2023年5月20日前交还给张某耕种,且张某不再索要前几年的承包费。张某、漆某等人同意此调解方案。至此,一场因侵犯土地承包权引发的邻里纠纷在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劝导下得以圆满快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