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农药质量抽检力度,严查违法违规销售假劣农药,严管误导农民购买使用农药。督促农药经营者在销售台账中增加蔬菜禁限用农药的施用作物。加大执法力度,跟踪核查销出的蔬菜禁限用农药的实际用途,严查违规使用行为。加强农药使用现场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
六、全面加强巡查检查
建立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工作机制,进入豇豆上市集中期后,对每个种植户做到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及时掌握生产用药、采摘上市、产品检测等情况,宣讲违法违规用药的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督促科学安全用药、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采取有效措施将豇豆收购主体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督促收购者、销售者履行质量安全责任。有豇豆种植的地方,都要将其纳入风险监测范围。(责任单位: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县农业经济作物推广站、县植物保护站、局政策法规和行业管理股)
七、同步推进禁限用农药和常规农药速测
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对各镇(村)检测员开展农残速测技术培训。指导各镇(街道)加强农残速测服务,确保每个生产期辖区内每户豇豆种植户至少抽检一次常规农药。速测检出农药残留阳性的,一律不得上市。涉及禁限用农药的按监督抽查程序实施定量抽检,确认不合格的一律予以销毁;涉及常规农药残留超标的持续跟踪速测,合格后方可上市。积极协调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市场开办者加强豇豆常规农药检测把关。(责任单位: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
八、加大监督抽查力度
组织开展豇豆专项监督抽查,豇豆监督抽查数量不低于蔬菜总量的5%。豇豆生产过程中﹐监督抽查重点检测蔬菜禁限用农药;豇豆采摘上市时,监督抽查既要检测蔬菜禁限用农药,也要检测常规农药。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要立即组织依法查处,对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从严处罚违法生产主体,向社会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获得绿色食品证书的豇豆要按照绿色食品标准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一律取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并撤销证书。(责任单位: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
九、推进全程溯源管理
督促豇豆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社批批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指导所有豇豆种植户入驻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免费提供合格证打印机、耗材,指导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责任单位: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
十、强化督促考核
在豇豆集中种植和上市期,县农业农村局将会派出专人通过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督查豇豆种植户建档立卡是否全面,治理措施是否落实落地,并将该项工作逗硬纳入2023年年度考核工作。(责任单位: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
附件3
大英县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
包镇包片分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