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疫情防控、环境治理、应急管理等工作开展。
六、“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蓬莱镇2023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1万元,差旅费8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参照2022年账务情况,会议费支出较少,2023年不再单独预算。
(二)培训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37.5%。主要原因是参照2022年账务情况,2023年培训费预算下调。
(三)差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5.88%。主要原因是参照2022年账务情况,2023年差旅费预算下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蓬莱镇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蓬莱镇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蓬莱镇人民政府1家行政单位及下属蓬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蓬莱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蓬莱镇便民服务中心、蓬莱镇农民工服务中心等4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7.6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13.2万元,下降10.0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蓬莱镇2023年预算10万元用于办公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蓬莱镇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蓬莱镇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蓬莱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1077.37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1077.37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以及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7.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蓬莱镇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