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2014年决算情况的说明
大英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4年决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6万元,较2013年决算下降29.4%,主要原因是为了进一步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努力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学习交流,上级机关检查指导工作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5万元,较2013年决算下降62.2%,主要原因是今年无公车购置费用,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压缩运行维护费。
2014年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
2014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6.5万元,用于办案出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大英县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4年决算情况表
项 目 |
2014年决算(万元)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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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6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6.5 |
其中:购置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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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维护费 |
1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