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按照《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大府办函〔2021〕58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与人大代表及各协办单位进行沟通,制定了拟办方案,草拟了《县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复函》,现将相关事宜函告如下。
请各相关单位安排专人认真审阅,提出修改建议意见,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于8月2日前报送至大英县农业农村局A区205室杨涵森处(联系电话:17345456656),同时通过钉钉报送电子文档。
此函。
附件:1.县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8号建议
2.大英县第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8号建议拟办方案
3.县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复函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