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大英县审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全县的审计工作。研究制定与审计工作有关的地方性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对全县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及省市县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跟踪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向县长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提出宏观经济调控措施和建议。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及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3)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4)县属地方金融机构、县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5)县政府部门以及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发行彩票募集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我县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7)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规定的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8)主要承担对县科级领导干部、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依法属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 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9)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10)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审计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总体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对2016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玉峰镇吴鹏等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管控,保障性安居工程、贯彻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节能环保资金和扶贫资金等重点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为大英"加快发展,弯道超车",维护我县正常的财经秩序等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二、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
大英县属审计局是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审计局局机关下设8个股室:办公室、法制股、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贸企业股、外资基建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纪检监察室。局下属事业单位两个:经济责任审计分局、大英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二)人员编制
人员编制25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事业编制12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大英县审计局本年收入合计696.09万元,比2016年增加332.91万元,主要是新增第三方机构审计费用及工资上涨等原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4.97万元,占98%;其他收入11.12万元,占2%。
2017年大英县审计局本年支出合计419.22万元,比2016年增加79.18万元,主要是增加第三方机构审计费用及工资上涨等原因,其中:基本支出302.63万元,占72%;项目支出116.59万元,占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03.7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23.63万元,增长3.36%,主要是增加第三方机构审计费用及工资上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9.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9.18万元,增长18.8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9.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7.34万元,占9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32万元,占2%;农林水0.56万元,占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00.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9.13万元,完成预算100%。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97.40万元,完成预算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9.50万元,完成预算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存在部分未结账事项。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91.19万元,完成预算100%。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56万元,完成预算100%。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75万元,完成预算100%。
9.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完成预算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年底下达,因此未及时使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2.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4.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7.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5万元,完成预算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以及公务用车收归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9万元,占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6万元,占9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9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工作、扶贫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4.9万元,下降544%。主要原因是下半年公务用车收归机关事务管理局。
3. 公务接待费支出8.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5批次,122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8.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专项审计督查、业务研讨。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2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大英县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95万元,比2016年增加2.75万元,增长9.8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大英县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大英县审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 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4个,涉及财政资金370万元,覆盖率达到60%。
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2017年审计局预算报送及时合规、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有序推进,基本支出、项目决策、项目管理等方面更加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严格,程序合法,内控制度建设较完善,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自评得分75.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时间短,缺乏系统的培训,对预算绩效管理理解不够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够精通;二是部分项目资金下拨较晚,造成使用率低;三是政府采购执行中,由于新增人员等原因造成购置的设备实物及数量与预算编制的采购计划存在一定差异;四是资产管理工作存在有待改进之处,个别超过使用年限或者损坏的资产未能及时申报和处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制度。在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下,逐步建立和完善审计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相关制度。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对新修订的《预算法》及内控制度的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和内控管理水平。三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部门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部门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异,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偏差,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提高预算支出执行效率,同时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四是强化政府采购管理。认真编制单位的政府采购计划,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年度计划执行政府采购任务。
2017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3. 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因此无绩效评价工作。
2017年县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十一、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审计局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审计局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指审计局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业务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审计局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的基本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指审计局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方面的支出以及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审计局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6.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审计局对口帮扶贫困村的扶贫支出。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审计局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指审计局用于其他医疗救助方面的支出。
2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审计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审计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 项目支出:指审计局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审计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审计局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审计局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审计局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审计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2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8.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决算表
表1-2:支出决算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