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3〕65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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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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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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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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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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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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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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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2016)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013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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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期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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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象山镇滨河路星级综合农贸市场A区1楼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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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英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0923执4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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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