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3〕66号
继承人旷晓林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林绍华位于蓬莱镇朝阳街59号1栋2楼1号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90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50%份额登记在继承人旷晓林名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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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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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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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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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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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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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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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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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用(2013)第06957号、大英房权证蓬莱字第2013074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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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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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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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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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镇朝阳街59号1栋2楼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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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份额 |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