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3〕59号
继承人车刚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车孝先、庄莉华位于县城新区金元街县委大院政协职工集资住宅楼、县城新区连接线11号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90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车刚名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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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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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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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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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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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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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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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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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用(2001)字第1936号、大新管房权证民字第1504号;大国用(2001)字第1917号、大新管房权证民字第14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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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孝先、庄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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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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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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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新区连接线11号、县城新区金元街县委大院政协职工集资住宅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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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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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