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自规厅下发“非粮化”图斑,进一步落实我县关于耕地“非粮化”会议精神,做好图斑比对核查,特制定该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坚持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严格遏制新增、有序处置存量”的要求推进耕地“非粮化”问题整治。采取撂荒地复耕复种、清理腾退低效产业、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等措施,不断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健全保护利用长效机制,确保科学有效利用,切实增强粮食生产能力,稳定提高粮食复种指数,为全县粮食生产安全夯实基础。
二、整治优化范围
(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
(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殖水产。
(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水果、中药材等多年生经济作物。
(四)闲置、撂荒的永久基本农田。
三、工作安排
开展为期5个月的耕地“非粮化”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3年3月1日-4月30日)全面排查。对耕地“非粮化”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
第二阶段(2023年5月1日-7月31日)重点整改。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对省自规厅、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非粮化”图斑,确实存在问题的,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分类有序推进整改,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2023年8月1日-8月31日)检查验收。对各镇(街道)的耕地“非粮化”排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核查,2023年9月10日前形成检查报告。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保障粮食安全的重大意义,切实承担维护粮食安全责任,对辖区内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成立专班,明确职责,加强监管,推进排查整改工作。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做好人员、政策、资金保障,确保问题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二)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稳妥有序、分类处置,不搞“一刀切”。要注意方式方法,把政策宣传到位确保稳妥推进。对历史遗留问题,要留出一定的整改期,不能简单粗暴,损害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督导检查。从8月开始,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政府效能办,对整治工作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对于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搞虚假整改、应对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责问责。
(四)建立长效机制。以此次专项排查整改行动为契机,做好耕地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建立耕地保护负面清单,对永久基本农田、一般耕地实行用途管制,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严禁越过红线。完善土地流转管理机制,将专项整治与发展粮油适度经营结合起来,引导土地有序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粮油经营主体流转,提高粮食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