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专班审查通过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成果数据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川林护函﹝2023﹞228号)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按照“保持预案稳定,重点完善相关程序”总体要求,对反馈我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前后数据进行系统梳理、汇总,编制形成了《大英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一、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1处自然保护地,为大英郪江省级湿地公园,射洪市硅化木国家地质公园(简称“硅化木地质公园”)三级保护区部分范围区划在大英县回马镇境内。自然保护地总面积304.30公顷,其中大英郪江省级湿地公园面积70.09公顷,“硅化木地质公园”区划在大英县回马镇境内面积234.21公顷。
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基本情况
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相关要求,我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为保留大英郪江省级湿地公园,面积70.09公顷;调出“硅化木地质公园”区划在大英县回马镇境内的自然保护地范围,面积234.21公顷。原“硅化木地质公园”在我县区域范围内不再保留为自然保护地。
将“硅化木地质公园”涉及大英县回马镇的自然保护地范围调出的缘由主要为:一是“硅化木地质公园”在大英境内全部为三级保护区,地质遗迹分布点极少;二是“硅化木地质公园”内分布有大量的永久基本农田、人工集体商品林和人口密集分布区,按照整合优化规则,将该部分调出自然保护地后,“硅化木地质公园”产生大量天窗,导致自然保护地图斑破碎,不便于管理。
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出地块基本情况
我县承诺,此次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出的地块均未涉及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自然保护地“绿盾”行动、违建别墅清理整治等各类专项行动,以及长江、黄河生态环境警示片中发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