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和《大英县农民工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申报的通知》(大农工服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
现将通过抽查符合申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7日。联系电话:0825-7806101。
附:
根据《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和《大英县农民工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申报的通知》(大农工服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 现将通过抽查符合申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7日。联系电话:0825-7806101。 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