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从国内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疫情发生的设区市及境外来(返)遂人员和“四川天府健康通”为红码、黄码的人员,应在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地村(社区)、单位、酒店报备,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 2.对所有从我省口岸入境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
· 3.从省外入境解除集中隔离后来(返)遂人员或受邀入遂团队,凡到达我市时入境时间不满21天的,由属地闭环接送至居家隔离场所,实行居家隔离直至满21天;没有居家隔离场所的,由当地指定隔离酒店进行集中隔离。
· 4.国内出现本土确诊病例后,疫情发生地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时,对14天内有疫情发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遂人员,要求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能提供报告的在24小时内就近完成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纳入社区管理,健康监测至离开疫情发生地满14天为止。
· 5.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遂人员实行居家隔离直至离开风险区满14天,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