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财发〔2023〕77号
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20号)要求,现拨付你单位省级财政卫生健康专项资金104.30万元。
一、该项资金支出列入“210-卫生健康支出”相关科目。请你单位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挤占、挪用或不讲效益造成损失浪费的,县财政局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大英县财政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