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根据县政府批复的《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大英县财政局关于审定<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请示》(大农〔2022〕150号)和《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大英县财政局关于审定<省市下达能繁母猪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大农〔2023〕1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好我县生猪生产奖励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一)一类、二类生猪生产示范社(村)(附件1)的生猪养殖场(户)。
(二)2022年市级及以上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场。
(三)2022年县级及以上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场(附件2)。
二、补助标准
(一)一类、二类生猪生产示范社(村)的生猪养殖场(户)。
一是一类示范社(村),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15日期间,小型户出栏育肥猪按100元/头予以奖励;中型示范户按年出栏肥猪300-499头奖2000元/户、年出栏肥猪500-999头奖5000元/户、年出栏肥猪1000头以上奖10000元/户。二是一类示范社(村),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小型户的能繁母猪(已产仔至少1窝的能繁母猪)按300元/头奖励。三是7个二类示范社(村),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15日期间,小型户出栏育肥猪按100元/头予以奖励,平均每个村不超过2万元。
(二)2022年市级及以上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场。补助标准=补助资金总额÷市级及以上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场能繁母猪数量,同时按照上级要求能繁母猪补助标准不高于40元/头。
(三)2022年县级及以上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场。补助标准=补助资金总额÷县级及以上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场能繁母猪数量,同时按照上级要求能繁母猪补助标准不高于40元/头。
三、补助流程
(一)现场据实统计。各镇(街道)要采取入户核实、村委证实、票证佐证、现场点数、连续录像等方式统计生猪生产示范社(村)的2022年生猪出栏和能繁母猪现存栏情况、县级及以上的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场能繁母猪现存栏量,并填写2022年生猪生产示范社(村)生猪出栏和能繁母猪存栏情况统计表(附件3)、2022年县级及以上的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场能繁母猪存栏情况统计表(附件4),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饲养情况公示。各镇(街道)将生猪生产示范社(村)的生猪出栏和能繁母猪存栏情况,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场的能繁母猪存栏情况,在其所在村信息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不低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2022年生猪生产示范社(村)生猪出栏和能繁母猪存栏情况汇总表(附件5)、2022年县级及以上的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场能繁母猪存栏情况汇总表(附件6),经镇(街道)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B区306)。
(三)补助资金公示。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计算出补助标准,各镇(街道)将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信息在补助对象所在村信息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不低于5天。
(四)兑付补助资金。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各镇(街道),各镇(街道)经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按程序兑付给补助对象。
(五)规范过程档案。各镇(街道)要收集整理现场影像、两次公示图片、中大型场必须提供检疫票证(否则不予补助)、人猪合照等档案资料备查,同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附件:1.一类、二类生猪生产示范社(村)名单
2.2022年县级及以上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养殖场名单
3.2022年生猪生产示范社(村)生猪出栏和能繁母猪存栏情况统计表
4.2022年县级及以上的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场能繁母猪存栏情况统计表
5.2022年生猪生产示范社(村)生猪出栏和能繁母猪存栏情况汇总表
6.2022年县级及以上的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场能繁母猪存栏情况汇总表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