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财发〔2023〕78号
县民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25号)要求,现下达你单位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11万元。
一、该项资金纳入2023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适度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筹资计划。
二、该项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请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强化管理使用,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请你单位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挤占、挪用或不讲效益造成损失浪费的,县财政局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大英县财政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