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财发〔2023〕82号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社〔2023〕30号)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度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53万元。
一、
本次资金为预拨资金,待中央补助资金全部下达后,将按照相关因素和项目进行统筹测算分配。
二、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请你单位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挤占、挪用或不讲效益造成损失浪费的,县财政局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大英县财政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