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3月29日-2023年04月3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7821943
地 址: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四川金开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LED耐高温封装材料项目
|
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
|
四川金开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成都源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该项目在四川省遂宁市大英经济开发区内租用现有闲置厂房5000㎡,建设高端LED耐高温封装材料生产线1条,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设施,建成后年产高端LED耐高温封装材料2000t/a。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万元。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配料、投料工序设置集气罩,产生的粉尘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净化达标后,经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投料、放料工序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的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达标后,经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2);搅拌罐设置冷凝器冷凝后回流至搅拌罐,冷凝装置排气口接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净化达标后并入DA002排气筒排放。项目生产时应加强投料、搅拌、研磨、放料等环节废气无组织管控措施,有效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划定50米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及时告知规划等主管部门,在项目周边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今后不得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民区等敏感目标。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搅拌冷却水循环使用,更换的废水与纯水制备浓水废水、生活废水依托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市政管网,经大英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台账,分类收集各类固体废物并妥善处置。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至生产,废离子交换膜更换后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含油手套、废活性炭、测试废液、废润滑油桶及废原料桶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过程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应合理布局,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的要求。
(五)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原料堆放区、搅拌区、分散研磨区、成品堆放区、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对车间内除重点防渗的其他区域、一般固废暂存间等进行一般防渗,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