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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2年第49号)

2022-12-2 11:03|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9|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人民政府

摘要: {"原始ID":"a5181b03f8de404b86b2b4b6cf711d92","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2日","发布者":"大英县人民政府","附件":[{"Filepath":"/documents/15183/1420643/2692657633142622.wps","Name":"南充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大英段)征地情况明细表.wps","Filetype":"wps"}]}

大英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2022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南充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遂宁段)工程征收土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0229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充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遂宁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2884号)批准同意征收集体土地,作为南充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和面积

本次征收大英县3个镇18个村(社区)57个社(组)的集体土地共102.4612公顷,加上国有土地5.6365公顷,共计108.0977公顷(详见附件)。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人均耕地面积: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的总耕地面积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总人数为准。

(二)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遂府函〔202091号)、《大英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告》(2020年第29号)执行。

(三)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遂府函〔2020121号)执行。

四、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该批次被征地农民采用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等方式安置。

特此公告。

 

附件:南充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大英段)征地情况明细表

 

 

                                     大英县人民政府    

                                      20221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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