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英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
大英县盐井镇余粮村
|
大英县民政局
|
成都隆兰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在原厂址范围内重新建设,占地面积11335.10m2,规划总建筑面积5480.58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守灵馆、火化车间、祭祀区,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设施,年均遗体火化工作量1200具/年。
|
(一)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确保各类废水规范化处置。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运营期间产生的员工生活污水、殡葬废水、治丧人员生活污水等经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采用格栅+调节池+“AO+沉淀+消毒”工艺)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大英工业污水处理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郪江。
(二)落实废气处置措施。项目营运期火化机废气、焚烧炉废气分别经“风冷急冷+火星拦截器+布袋除尘+消石灰+活性炭喷射”装置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备用发电机烟气经自带消烟除尘设施处理后由专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项目生产时应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管控措施,有效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以火化炉及焚烧炉车间边界设置划定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单位应及时告知规划等主管部门,在项目周边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今后不得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民区等敏感目标。
(三)落实固废处置措施。项目火化骨灰由家属领走或送入公墓安葬处理;废布袋及飞灰、遗物祭品焚烧灰渣统一收集后置于固废暂存间内,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定期清掏规范化处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过程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四)落实噪声处置措施。项目采取设备合理布局,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降噪、基础减震等措施后,降低周围声环境影响,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落实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危废暂存间、柴油油罐区进行重点防渗,对重点防渗区以外的生产厂区等进行一般防渗,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项目运营期间,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